抚州私家调查案例:企业合伙人关联方非正常利益输送风险核查

抚州私家调查-抚州卓越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案例:

  【抚州卓越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调查报告书】


  案件编号:FZZY-2024-105


  调查主题:企业合伙人关联方非正常利益输送风险核查


  一、委托背景


  2024年11月,抚州卓越商务咨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我司")接受某建材企业股东王女士委托,对其丈夫张先生(企业法定代表人)可能存在的非正常关联交易行为进行合规性调查。委托人反映,张先生近期多次以"拓展外地市场"为由频繁往来赣闽两地,且公司账目出现多笔用途不明的预付账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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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二、调查方法


  根据《商务咨询行业准则》第四章规定,我司采取以下合规调查手段:


  公开信息检索: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关联企业注册信息


  资金流向分析:依法调取银行流水记录(经委托人授权)


  市场行为观察:对目标人物公开行程进行记录分析


  三、调查发现


  经20个工作日的专业调查,我司发现以下事实:


  张先生于2023年6月以其表弟名义在厦门注册贸易公司,注册资本500万元


  2023年9月-2024年10月期间,委托方企业向该公司支付"原材料采购款"共计283万元


  经实地调查,该公司注册地址为虚拟办公室,实际未开展经营业务


  资金最终流向某珠宝店及房地产公司,消费主体为张先生及其女性助理林某


  四、证据材料


  我司依法收集以下证据(已做脱敏处理):


  企业股权穿透图(显示实际控制关系)


  资金流向示意图(标注资金最终用途)


  时间线对比表(关联方注册与款项支付时间高度重合)


  五、风险提示


  根据《公司法》第216条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,该行为存在以下风险:


  可能构成抽逃出资行为


  涉嫌侵害其他股东权益


  可能引发税务稽查风险


  六、后续建议


  建议委托方召开临时股东会通报相关情况


  可依据公司章程第32条要求张先生说明交易合理性


  建议委托方保存证据材料以备法律程序使用


  抚州卓越商务咨询有限公司


  执业许可证号:JX3610-2020-ZY


  调查员:王振华(注册商务调查师)


  日期:2024年12月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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