抚州私家调查案例:企业合伙人关联方非正常利益输送风险核查
抚州私家调查-抚州卓越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案例:【抚州卓越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调查报告书】
案件编号:FZZY-2024-105
调查主题:企业合伙人关联方非正常利益输送风险核查
一、委托背景
2024年11月,抚州卓越商务咨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我司")接受某建材企业股东王女士委托,对其丈夫张先生(企业法定代表人)可能存在的非正常关联交易行为进行合规性调查。委托人反映,张先生近期多次以"拓展外地市场"为由频繁往来赣闽两地,且公司账目出现多笔用途不明的预付账款。

二、调查方法
根据《商务咨询行业准则》第四章规定,我司采取以下合规调查手段:
公开信息检索: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关联企业注册信息
资金流向分析:依法调取银行流水记录(经委托人授权)
市场行为观察:对目标人物公开行程进行记录分析
三、调查发现
经20个工作日的专业调查,我司发现以下事实:
张先生于2023年6月以其表弟名义在厦门注册贸易公司,注册资本500万元
2023年9月-2024年10月期间,委托方企业向该公司支付"原材料采购款"共计283万元
经实地调查,该公司注册地址为虚拟办公室,实际未开展经营业务
资金最终流向某珠宝店及房地产公司,消费主体为张先生及其女性助理林某
四、证据材料
我司依法收集以下证据(已做脱敏处理):
企业股权穿透图(显示实际控制关系)
资金流向示意图(标注资金最终用途)
时间线对比表(关联方注册与款项支付时间高度重合)
五、风险提示
根据《公司法》第216条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,该行为存在以下风险:
可能构成抽逃出资行为
涉嫌侵害其他股东权益
可能引发税务稽查风险
六、后续建议
建议委托方召开临时股东会通报相关情况
可依据公司章程第32条要求张先生说明交易合理性
建议委托方保存证据材料以备法律程序使用
抚州卓越商务咨询有限公司
执业许可证号:JX3610-2020-ZY
调查员:王振华(注册商务调查师)
日期:2024年12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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